唐山市民投訴稱遷安聯通寬帶時遭遇3G捆綁銷售
中廣網北京4月13日消息(記者陳振璽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中央人民廣播電臺400-800-0088新聞熱線昨天(12日)接到一位唐山聽眾李女士的電話,李女士在電話中稱,她在當地的聯通營業(yè)廳辦理續(xù)交寬帶費用業(yè)務時,遭遇了捆綁銷售,不辦3G手機卡就不讓辦理寬帶包年上網。那么具體情況怎么樣?
昨天上午,記者聯系上了唐山遷安市建昌營鎮(zhèn)的李女士,據李女士介紹,4月11號,她來到遷安市建昌營鎮(zhèn)的聯通營業(yè)廳,想要續(xù)交網費辦理寬帶上網業(yè)務。但中國聯通營業(yè)員的答復卻讓她非常失望。
李女士:我們還想交二年,那是1200元。我們還想那樣交,但是人家不那樣收了。他們說現在只能交840元每年,給你一個3G手機,還得用他們的卡,捆綁式的。因為咱們是莊稼人,不需要那么多業(yè)務。我跟他們說,你們漲價也可以,但你們別硬逼著我們使用你們的卡,我們沒有那么多業(yè)務。完了他們說不行,你就得用那個。你不交寬帶就不給你上了。
要想上寬帶就必須用聯通3G手機號,遷安市建昌營鎮(zhèn)聯通營業(yè)廳是否真的如李女士所說,存在這種強制購買的行為?記者撥通了建昌營鎮(zhèn)中國聯通營業(yè)廳的電話進行核實。營業(yè)員表示,只有新辦一個聯通3G手機號并且每月交46元的套餐費,才能享用聯通寬帶的包年業(yè)務。
記者:我想咨詢一個上網的問題,包年怎么收費???
營業(yè)員:840贈手機。
記者:840元贈手機是吧?這個手機必須用嗎?
營業(yè)員:必須的,電視里都打廣告了,是必須的。
記者:必須用,那手機每個月要交錢嗎?
營業(yè)員:(手機)46包月,跟電話捆綁。
記者:哦,46元包月,跟電話捆綁。那如果說我只想上網,不想用這個手機怎么辦?
營業(yè)員:那你只能改個大門,到旁的單位上去了。這個單位是不讓上,沒有這個政策。
記者:就是說不用這個手機的話,寬帶上網業(yè)務就辦不了了?
營業(yè)員:對嘍!
當記者問及有沒有其他可選擇的包年業(yè)務時,營業(yè)員果斷地表示,其他的網絡包年業(yè)務都必須與手機卡綁定。
記者:我還想問一下,有沒有其他的包年套餐可以辦???
營業(yè)員:還有一個960元(每年)。960元的也得辦卡。
記者:哦,也得辦卡?因為我有手機號,我不想換號,3G什么的我也用不著。
營業(yè)員:它這主要都是(辦上網)就賣你手機和雙卡,就這政策,旁的政策沒有。
隨后,記者又致電唐山市聯通客服熱線,客服人員也向記者證實,在整個遷安市,中國聯通的寬帶包年業(yè)務有兩種套餐可以選擇,但都必須與手機業(yè)務相關聯。
聯通客服:遷安市的是嗎?現在有一個840包年,4兆網絡。這個送你一個3G手機,要求新辦理一個3G手機號碼,手機最低是46元包月。
記者:如果我不用這個手機呢?
聯通客服:這個必須得用。咱么這個手機欠費的話,也會應影響寬帶的正常使用。
記者:哦,就是說這個手機是46元包月的,就是必須每個月交46塊錢,如果不交的話,寬帶也用不了?
聯通客服:對。
記者:有沒有其他的套餐可以選擇???
聯通客服:那別的咱們現在是還有一個960包年,4兆網絡,無限上網時長,被要求捆綁一個聯通手機號碼。
記者:必須得捆綁一個手機號碼?
聯通客服:對。
遷安市聯通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構成捆綁銷售呢?記者詢問了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專家顧問邱寶昌律師。
邱寶昌:也就說,你這里面沒有單獨的通話服務,也沒有單獨的上網服務,而是把兩者捆綁在一起提供服務,而這兩者又都是單獨的一種服務項目。所以把這兩者捆綁的話,我認為它就侵害了用戶的選擇權,也是一種附加了一些不公平交易。這樣的話,那它就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,違法了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和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十二條規(guī)定:"經營者銷售商品,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。"捆綁搭售的行為顯然違反了我國法律,侵犯了消費者權益。既然這種行為明顯違反了我國法律,遷安市聯通公司又為什么要制定這種營銷政策呢?帶著這個問題,記者又撥打了中國聯通投訴熱線。投訴熱線的客服人員對這個問題不置可否,只是表示在了解具體情況后會再次跟李女士聯系。
客服人員:您說的這個情況可能有這種情況,但是不是必須得辦進網手機卡,它有的可能是優(yōu)惠政策需要您的固話、寬帶、手機捆綁在一起。但是有一些標準資費是不需要綁手機號碼的,可能有這樣的資費。河北省11個地市的寬帶資費還有營銷政策是不一樣的。所以我們盡快聯系相關部門,核實清楚之后工作人員會跟李女士聯系的。
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發(fā)布的投訴分析報告顯示,2010年全國消協(xié)受理的關于電信的投訴案例共有43604件,其中,電信營銷合同的投訴案例一共是 6604件,高居電信投訴中的第三位。和李女士一樣碰到類似問題的消費者不在少數。中國消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武高漢透露,電信行業(yè)捆綁營銷的行為雖然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,但消費者卻很難反抗。
武高漢:我覺得像這樣的行為還涉嫌利用壟斷地位強迫消費者購買。它表面上它還會有一個合同,還會讓消費者簽字,簽字了之后他還會說這是你消費者認可的合同,這樣的霸王條款應當說是增加了自己的權利,剝奪了消費者的權利。
武高漢認為,為了維護更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出手規(guī)范電信服務商的營銷行為,從根源上解決問題。
武高漢:比如說這件事,我們幫助這個消費者解決問題,但是由于它的格式合同沒有改變,還會有其他的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。所以我們覺得,面對這樣的事情,政府有關部門該出手時要出手,應當責令經營者改正這個格式條款,把不合理的不公平的不合法的這些條款改正掉,以成批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中廣網北京4月13日消息(記者陳振璽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中央人民廣播電臺400-800-0088新聞熱線昨天(12日)接到一位唐山聽眾李女士的電話,李女士在電話中稱,她在當地的聯通營業(yè)廳辦理續(xù)交寬帶費用業(yè)務時,遭遇了捆綁銷售,不辦3G手機卡就不讓辦理寬帶包年上網。那么具體情況怎么樣?
昨天上午,記者聯系上了唐山遷安市建昌營鎮(zhèn)的李女士,據李女士介紹,4月11號,她來到遷安市建昌營鎮(zhèn)的聯通營業(yè)廳,想要續(xù)交網費辦理寬帶上網業(yè)務。但中國聯通營業(yè)員的答復卻讓她非常失望。
李女士:我們還想交二年,那是1200元。我們還想那樣交,但是人家不那樣收了。他們說現在只能交840元每年,給你一個3G手機,還得用他們的卡,捆綁式的。因為咱們是莊稼人,不需要那么多業(yè)務。我跟他們說,你們漲價也可以,但你們別硬逼著我們使用你們的卡,我們沒有那么多業(yè)務。完了他們說不行,你就得用那個。你不交寬帶就不給你上了。
要想上寬帶就必須用聯通3G手機號,遷安市建昌營鎮(zhèn)聯通營業(yè)廳是否真的如李女士所說,存在這種強制購買的行為?記者撥通了建昌營鎮(zhèn)中國聯通營業(yè)廳的電話進行核實。營業(yè)員表示,只有新辦一個聯通3G手機號并且每月交46元的套餐費,才能享用聯通寬帶的包年業(yè)務。
記者:我想咨詢一個上網的問題,包年怎么收費???
營業(yè)員:840贈手機。
記者:840元贈手機是吧?這個手機必須用嗎?
營業(yè)員:必須的,電視里都打廣告了,是必須的。
記者:必須用,那手機每個月要交錢嗎?
營業(yè)員:(手機)46包月,跟電話捆綁。
記者:哦,46元包月,跟電話捆綁。那如果說我只想上網,不想用這個手機怎么辦?
營業(yè)員:那你只能改個大門,到旁的單位上去了。這個單位是不讓上,沒有這個政策。
記者:就是說不用這個手機的話,寬帶上網業(yè)務就辦不了了?
營業(yè)員:對嘍!
當記者問及有沒有其他可選擇的包年業(yè)務時,營業(yè)員果斷地表示,其他的網絡包年業(yè)務都必須與手機卡綁定。
記者:我還想問一下,有沒有其他的包年套餐可以辦???
營業(yè)員:還有一個960元(每年)。960元的也得辦卡。
記者:哦,也得辦卡?因為我有手機號,我不想換號,3G什么的我也用不著。
營業(yè)員:它這主要都是(辦上網)就賣你手機和雙卡,就這政策,旁的政策沒有。
隨后,記者又致電唐山市聯通客服熱線,客服人員也向記者證實,在整個遷安市,中國聯通的寬帶包年業(yè)務有兩種套餐可以選擇,但都必須與手機業(yè)務相關聯。
聯通客服:遷安市的是嗎?現在有一個840包年,4兆網絡。這個送你一個3G手機,要求新辦理一個3G手機號碼,手機最低是46元包月。
記者:如果我不用這個手機呢?
聯通客服:這個必須得用。咱么這個手機欠費的話,也會應影響寬帶的正常使用。
記者:哦,就是說這個手機是46元包月的,就是必須每個月交46塊錢,如果不交的話,寬帶也用不了?
聯通客服:對。
記者:有沒有其他的套餐可以選擇???
聯通客服:那別的咱們現在是還有一個960包年,4兆網絡,無限上網時長,被要求捆綁一個聯通手機號碼。
記者:必須得捆綁一個手機號碼?
聯通客服:對。
遷安市聯通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構成捆綁銷售呢?記者詢問了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專家顧問邱寶昌律師。
邱寶昌:也就說,你這里面沒有單獨的通話服務,也沒有單獨的上網服務,而是把兩者捆綁在一起提供服務,而這兩者又都是單獨的一種服務項目。所以把這兩者捆綁的話,我認為它就侵害了用戶的選擇權,也是一種附加了一些不公平交易。這樣的話,那它就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,違法了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和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十二條規(guī)定:"經營者銷售商品,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。"捆綁搭售的行為顯然違反了我國法律,侵犯了消費者權益。既然這種行為明顯違反了我國法律,遷安市聯通公司又為什么要制定這種營銷政策呢?帶著這個問題,記者又撥打了中國聯通投訴熱線。投訴熱線的客服人員對這個問題不置可否,只是表示在了解具體情況后會再次跟李女士聯系。
客服人員:您說的這個情況可能有這種情況,但是不是必須得辦進網手機卡,它有的可能是優(yōu)惠政策需要您的固話、寬帶、手機捆綁在一起。但是有一些標準資費是不需要綁手機號碼的,可能有這樣的資費。河北省11個地市的寬帶資費還有營銷政策是不一樣的。所以我們盡快聯系相關部門,核實清楚之后工作人員會跟李女士聯系的。
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發(fā)布的投訴分析報告顯示,2010年全國消協(xié)受理的關于電信的投訴案例共有43604件,其中,電信營銷合同的投訴案例一共是 6604件,高居電信投訴中的第三位。和李女士一樣碰到類似問題的消費者不在少數。中國消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武高漢透露,電信行業(yè)捆綁營銷的行為雖然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,但消費者卻很難反抗。
武高漢:我覺得像這樣的行為還涉嫌利用壟斷地位強迫消費者購買。它表面上它還會有一個合同,還會讓消費者簽字,簽字了之后他還會說這是你消費者認可的合同,這樣的霸王條款應當說是增加了自己的權利,剝奪了消費者的權利。
武高漢認為,為了維護更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出手規(guī)范電信服務商的營銷行為,從根源上解決問題。
武高漢:比如說這件事,我們幫助這個消費者解決問題,但是由于它的格式合同沒有改變,還會有其他的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。所以我們覺得,面對這樣的事情,政府有關部門該出手時要出手,應當責令經營者改正這個格式條款,把不合理的不公平的不合法的這些條款改正掉,以成批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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